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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 标 人: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


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020-440111-54-03-010006备案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2020-440111-54-03-010006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840809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129-137号(单号)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335512-85081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1010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020-862104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石马村丫髻岭东侧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白云公司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是一个涵盖出租车业务办理、培训、停车、充电、司机休息、回场检、保养临修、汽车美容、椅套换洗等功能,以及集休闲、娱乐、健身、就餐等于一体的“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五个主要功能区:车辆停放区、综合服务区、业务办理区、休闲餐饮区及行政办公区。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6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05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jg2021-0262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

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条款)

3.1主要包括:

1)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修详规)、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报建通、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变更等。按相关要求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报告(图纸)审查,包配合各阶段设计审查,包验收以及其它相关的腾博会t68.ph手机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编制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修详规)。

2)负责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涉及到的各专业变更设计。包括a: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总包工作,具体包括:总图设计、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含幕墙工程、标识工程)、结构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含外电工程)、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空调与通风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电梯工程、人防设计、燃气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围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市政设计(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等。b:负责本项目与建筑设计相关的报批报建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办理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工作。

4)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工作。

5)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审核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招标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7)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8)设计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评审所需相关费用。

3)负责根据方案或设计需要组织进行项目考察,并承担相应考察费用。

2)施工部分

1)承包方式: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要求和相关资料、招标范围,由承包人对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造价控制、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归档;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的方式承包本工程,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及项目措施费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水电、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2)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场地障碍物拆除工程、场地清表、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工程、建筑结构工程(挡土墙及临时防护工程、基坑支护和土石方开挖、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市政管网接驳、附属建筑、园林园建)、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工程、充电桩设施及白蚁防治工程等;

以上工程相关检测(不含需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验收、申报等相关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

3)办理专业报建、报批、验收和备案

①协助办理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各项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许可手续(或临时施工许可)、余泥排放证、环卫、施工噪音、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等,除规定应由招标人缴交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③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国土与规划局等。

④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根据验收需要组织开展节能评估等。完成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燃气验收、防雷验收、排污许可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⑤办理施工报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

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协助做好迎检、开工、封顶、竣工仪式等筹备工作。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4)其它要求: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5)其它工作: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3.2质量要求:合格。

3.3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12700分至202122511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225100分至2021225110分。

3、开标时间:2021225110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其中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暗标除外)同时开启。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投标登记申请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及盖章,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资料一式两份。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点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腾博会t68.ph手机版的业务范围为相当于建筑设计事务所(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或以上。

4.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腾博会t68.ph手机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的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腾博会t68.ph手机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腾博会t68.ph手机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7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例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4316.09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36.69万元(含竣工图编制费),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3979.40万元。

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工期

总工期:600日历天。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408098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129-137号(单号)二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提供网页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4

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7

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出具)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9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10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11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出具)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出具)

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14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5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提供网页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石马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维修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牵头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